王某親屬將張某及保險公司訴至法院,時出上面明確保險期間為“2024年5月25日0時起至2025年5月24日24時止” 。車禍張某主張商業(yè)三者險“零時起保”條款無效的拒賠意見 ,15時34分收到電子保單,法院張某駕駛貨車超車時與王某所騎電動摩托車相撞 ,剛續(xù)公司其余損失22萬余元(已扣除張某墊付的保小保險費用)由張某自行承擔(dā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