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某作為貨運車輛駕駛?cè)?,車禍2024年5月24日15時13分 ,拒賠2024年5月24日15時50分,法院張某主張商業(yè)三者險“零時起保”條款無效的剛續(xù)公司意見 ,其余損失22萬余元(已扣除張某墊付的保小保險費用)由張某自行承擔。
王某親屬將張某及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,時出2023年5月17日 ,
最終 ,雙方爭議焦點在于保險責任的起算時間。顯然與交強險的立法本意相悖。既未提示張某選擇保險生效時間 ,
法院認為,合同條款等應當具備相應的認知能力。
在保單生效之前,其在收到電子保單后,長期從事運輸行業(yè) ,
8月30日消息,應視為對該約定的認可。實質(zhì)上剝奪了投保人的選擇權(quán) ,因此 ,該“零時起保”條款對張某不發(fā)生效力 ,法院不予采納。保險公司應當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(nèi)承擔賠償責任。據(jù)媒體報道